「阐发」写手和平台的关系浅论 (第1/2页)
突然发现了影子的《http:///book/6162.html》yy浅谈拾遗论。
这是一部思想纪录,内容的对错放在一边,但是关于邪神事件的描述,使我突然觉得有些东西不吐不快。
网站和写手(签约作者)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去除复杂的周边移动版权等事宜,我们可以简单的总结现在的三者关系如下)
1.网站和作者双方的自我认知分析:
A、从网站角度分析
网站从读者手中赚钱,方法是把作者的文卖给读者,从这点说,读者是这个网站的客户群体,作者的地位等同养鸡场里的鸡。作者上传的各种文是网站的生产资料,因此网站要对文挑挑拣拣,做质量审核,把好的过滤出来提供给读者。简单的说,网站签约或上架收费的,是读者付给网站挑拣的费用而非是稿费。
这种形式很类似计件生产制度,如同乡下家家户户在农闲时做了麻编制品交给收货贩子,根据不同的手工标准,贩子给出一定收货价格然后拿到集市上一起销售。
从这个逻辑上而言,网站其实只要专注读者的口味偏好就可以了,对作者的关注度无疑可以弱化,只要盘子够大,新生的作品数量足够多,那么总有精华会随大浪淘沙自然露出。
最近各大网站提出的用数据过滤的方式筛选优秀作品,就是这种思路的最好证明。
但很不幸的是,文字这种东西有鲜明的个人色彩和独有特征,其中好和坏的差别能大到天上去,因此不仅对生产资料的标准化是不可能的任务,且好作者也会被视为下金蛋的鸡被重视起来。
当前的网站竞争格局是典型的寡头竞争形势:即少数极大的商业体垄断了90%以上的货品提供市场。对于读者的角度就是任意的一个读者能列举出的前5名网站可能会高度的雷同。小网站基本苟延残喘或者干脆盗贴为生。
在网站寡头垄断读者资源的情况下,产品专卖变成了一种独占性的选择,即村西头地里种的胡萝卜只能卖给王家,不能私自和李家做生意。
用于保证这点的就是笔名买断合约,买的是人而不仅仅是文。虽然作者可以自则合约形式,但由于替代方案太少而处于弱势方。
从这个角度,网站更乐于将作者视为上游供应商,分为临时供应商和长期供应商,整个供应链仿佛制造业的定制化生产。
作为上游供应商的作者是弱势地位,收益的多寡要看网站的良心,网站可以通过强势地位制造高昂的作者转换成本,使得作者跳槽很难,同时也可以尽可能的提高网站方收益。
B、从作者的角度分析
读者需要的是作者的文,作者需要一个平台提供发布服务,使得自己的文被读者读到。所以,读者付钱购买的是i作者的文字,而作者又付出佣金给网站作为服务的回报。
在这个关系里,网站平台是如同淘宝一样的东西,最多提供一个信用评价功能或支付宝仲裁的服务。它的约束力并非强制而是协议性的。
因此可将网站看为某一组作者的集合,网站的地位是弱化的,作者对读者的号召力是强大的,每个成名的作者都会有众多粉丝。
对于这类依靠个人技术而左右收入的群体,一直以来都有一种特别的企业形式:合伙制企业。
小说作者这个职业的组合形式自然应该是典型的合伙制形式,如同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等类型一样,从合约的形式来看也很显然:分成制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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