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证指出的真凶 (第1/2页)
第二章 蛛丝马迹
§§§第一节 物证指出的真凶
“阿良,我现在接手的这个案子要请你助我一臂之力哟。”某日当律师的一个朋友来到私人侦探阿良的住处。
“又是什么案子让你这么头痛?”
“就是上个月15日晚,女画家长岛美和子在自己的画室被杀的那个案子。”
“是那个案件,我在报纸上看过了。不是说罪犯已经被逮捕了吗?好像是被害人的外甥。”
“他叫长岛正彦,28岁,未婚,是某公司职员。因被害人只有两个亲戚,所以,如果她死了,正彦可以获得一半长岛美和子的遗产。警方认为杀人动机是为了获得遗产。”
“另一半遗产归谁?”阿良一边记着笔记一边问道。
“是被害人的侄女,叫黑田顺子,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与正彦是堂姐弟,两个人住在一起。”
“那么,黑田顺子不也同样有杀人动机吗?是不是因为正彦有什么不利的证据才被逮捕了呢?”
“凶手在院子里留下了脚印,那脚印与正彦的鞋完全一致。警方因此而逮捕了他。”律师皱着眉头说。
“肯定是他的脚印吗?”
“被逮捕时,他正好穿着那双鞋,所以不会错。正彦说是在三个月前买的,每天都穿着。但是,他有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因此,他绝对是清白无辜的。”律师很肯定地说。
“他不在现场的证明是什么?”
“当天夜里,他住在恋人的公寓里,但警方说有肉体关系的恋人是不能做证人的。因而否定了他不在现场的证明。”
“那么,那天夜里,他是穿着那双鞋了吗?”
“是的。第二天早晨,他回过一次家,也就是回黑田顺子那里,再从家里上班。”
“为什么早晨又特意回家一次?”
“说是和恋人*时,口红蹭到了他衬衣领子上,回去换衬衣。就在当天,黑田顺子到长岛美和子家去,发现了尸体,晚上刑警来正彦的公司调查。当时,警方也只是把他当做可提供线索的人,向他了解情况的。为了慎重起见才核实了正彦穿在脚上的鞋,没想到与作案现场的鞋印儿完全相符。所以,正式逮捕了他。”
“那么罪犯的作案时间呢?”
“大约在夜里12点至凌晨2点期间,这个时间正彦和恋人在一起。当然,他的鞋应该在恋人的房间里。所以,他的鞋印儿不应该留在作案现场。”
“那鞋印儿一定是作案时留下的吗?”阿良又问道。
“案发当天,白天下了一场雷阵雨,院子被冲洗得干干净净,湿漉漉的,所以能肯定是罪犯的鞋印。”
“难道是他熟睡期间恋人将他的鞋拿出去不成?”
“这不可能。他们俩的感情很好,何况她也没有杀害长岛美和子的动机。”
“那么两个人是否打算结婚呢?”
“预定下个月举行婚礼。”
“那么,如果自己的未婚夫能意外地得到婶母的遗产,到头来还不是他们自己的吗?”
“连婚还没结,怎么会冒这种险?何况正彦的家里很富有,结婚后也不会愁没钱花。”
“这么说也许是真正的罪犯为嫁祸于正彦,趁两个人熟睡之机,悄悄溜进房间偷走了他的鞋。”
“不会的。他们锁好了房门才睡的,偷鞋是不可能的。不管怎么说,阿良,我相信他是无辜的,才接受委托为其辩护的。务必请你帮忙。”
“好吧,我试试。”
阿良马上去警视厅,找熟悉的鉴定人员帮忙,看看长岛正彦的鞋以及从现场提取来的鞋样。这是用石膏取的样。
鞋虽然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产品,也会因穿鞋人走路习惯不同,鞋底的磨损程度也各不相同。虽然不像指纹那样千差万别,不能单凭脚印盖棺定论,但它仍然是很有力的证据。正彦似乎是内八字脚,脚尖和脚跟处内侧比外侧磨损得厉害。这个特点与作案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一致。当然,尺码及脚跟的花纹和商标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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