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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 罗兴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罗兴 (第1/2页)
  
阿富站在一路向北五楼的阳台上,沉默的看着兴义北门这个老城区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缓慢的吐了一口长长的青烟,留着浅浅胡渣的脸庞没有新官上任后的那种意气风发,相反,他一脸的落寞,很落寞。
  
  兴义北门的病老虎王志宇叱咤风云的一生就这样惨淡收场了,带着一腔的恩怨情仇,消失在兴义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身死道消。或者,已经离开了兴义这个座小城市,飘荡在他乡异地,居无定所……
  
  在一路向北逛了一圈之后,阿富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
  
  一路向北的生意还是一样火爆,作为这里新上任的老板,阿富却始终高兴不起来。这里的人,平时哪一个没有对王志宇阿谀奉承过,哪一个不是一副誓死效忠的样子。现在呢?王志宇莫名的消失了,他们的欢乐却丝毫没有被打扰,该堕落的,该放纵的,还是一如既往的尽情,一如既往的忘我。又是一场刻骨铭心的人走茶凉啊!
  
  当年呢,杨青云出事远走他乡时也是一样吧。经营了快二十年的一路向北,有人走有人来,独独没有人跟它同生共死过……
  
  自己也没有,因为自己只是听从杨青云的安排,他让我留我就留,他让我走我就走,不问其他,不管缘由。
  
  因为杨青云给了自己一条命:
  
  那年的冬天,兴义格外寒冷,一场雪下得很突然。饥寒交迫,羸弱的自己躺在雪地里,含了满嘴的雪,却连吞下去的气力都没有了,只能等雪慢慢在自己已经麻木的嘴里融化成水,然后一点一滴的浸入自己的食道。
  
  杨青云就在那个时候出现了,送了我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粉,还记得当滚烫的粉汤滴进我嘴里的时候,映入我眼帘的那一张脸是多么的,像天使。对,就是天使!那个杨青云的可爱女儿,叫敏敏的杨英姿。
  
  救我的人其实是杨英姿。
  
  杨青云是枭雄,所以他没有一颗菩萨心肠,会给路边一个已经奄奄一息的乞丐施舍哪怕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的一碗羊肉粉。但是我还是跟了他,对他的吩咐从不质疑,因为只有这样,我才很够安静的守护在那个可爱的女孩儿身边。
  
  阿富想到这里,抬起手蹭了蹭自己浅浅的胡渣,笑得很纯净。当年,杨青云让自己留守一路向北,在王志宇身边做一个卑躬屈膝的卧底,自己竟然丝毫不觉得危险,反而很是庆幸,很是感激,当真是很傻啊。
  
  这些年杨青云不在她身边,我经常偷偷的去看她,她的日子过得很艰苦。但好在王志宇没有动她们,又因为有任才他们暗中照料,所以她的生活还算安宁。很多次我都想帮帮她,但是都被那个短发女人很坚决的拒绝了。短发女人很倔强,也很坚强。所以她也很倔强,很坚强。
  
  杨青云,沐桂英,杨英姿,这一家子啊,为什么都是这般的心高气傲呢?
  
  阿富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从旁边破旧的书架上抽出一张纸。哦,应该说这是一张画。
  
  很随意的素描,笔迹有些凌乱,很多地方就是简单的几笔勾勒了一下,但是画中的人物很是传神。
  
  画中的长发少年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上面零星的破了几个小洞,一条破旧的牛仔裤加一双同样破旧的帆布鞋,背着一个黑色的帆布背包站在一条街道的中间,用脚尖碾着烟头,双眼的目光却落在前方不远处。在他身前不远处有一个卖衣服的摊子,摊子前站了一个扎着马尾,正忙碌着的女孩儿。女孩儿只有一个背影,很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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