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改名刘备 (第2/2页)
灵帝建宁三年,十一岁的刘天赐遭遇到自父亲过世以来最大的一次人生打击:他母亲李氏因病也过世了,而同一年,他的第一位老师崔寔也过世了。
刘天赐回家奔丧时想起史书上写“年十五岁,母使游学”,但是现在自己才十一岁,这和历史有很大的不同,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导致的吗?对于这个问题,他想都不敢想。
按照汉制,十一岁的刘天赐必须在父母坟前守孝三年,上一次他没有为父亲守孝是因为母亲递了官帖,他才能去了北海,这次他只能老老实实呆在楼桑村,哪里都去不了。同时,回乡的学生必须入乡里的学册,这是为将来入府学,举孝廉准备的,而刘天赐这次在记册上工工整整写下了“刘备,表字玄德”,“天赐”这个名字成为了过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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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赐变成刘备这件事,就好像山泉流过岩石一样自然,在涿县没有引起任何反应。
毕竟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除了嫁了人的翠儿,不会再有人愿意向这样的一个孩子身上多投一丝关注的眼光,即使他当年是县里的“神童”。
刘备对这些也毫不在意,白天他坐在田垄上读书,晚上他在月下练剑,过上些日子就去看看他的“翠儿姑姑”。既然演义里的他曾经卖过草鞋,这样的日子就当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吧。他现在要等三年期满,他要回北海,那里有公孙瓒、太史慈、孙乾。就这样,他过了大半年。
忽然有一天,门前冷清的刘家来了一位客人,而且还是位将军。有爱看热闹的人不由就聚拢了过来,想看看这个成天不与人说话的刘备到底出了什么事。
“乡民多爱看热闹,请世伯莫要见怪。”屋子里,刘备奉上一杯茶给太史恭。
“哪里,乡风淳朴,让人流连才是。”太史恭接过茶,喝了一口,忽然想起来什么,问道,“贤侄,府上只你一人,连个丫鬟仆人都没有吗?”
“家中并无余资,小侄每日倚赖耕种为生,柴米固然无忧,但佣仆也还不用。”刘备洒然一笑。
太史恭赞许的点点头,“我这次护送卢植大人至洛阳上任,行至高唐境之时,卢大人特命我前来看你,让我问你学业如何,还让我告诉你,他此番去洛阳拜谒天子,并取行文,即日至南皮任北中郎将,将来你孝期满了,可去那处见他。”
“学生拜谢老师。”刘备听完,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
“贤侄,令叔托我转交给你一样东西,我原本打算回程之时前来,这倒刚好给你,还有于则公子也有一物交托。”说着话,他又从行囊中取出两个包裹,刘备打开一看,发现两包都是银两,刘元起这包银子约莫三四十两,于则那包却有足足三百两之多。这么多银子别说刘备还是第一次见到,就连太史恭也吓了一跳。
刘备将于则那包银子重新包裹起来,交到太史恭面前,“世伯,无端收禄,心有不安,请世伯将此银两带回给于公子,就说刘备心领了。”
“且慢,”太史恭将包裹放在桌上,“这里还有一封书信,是于公子一并交在我这里,你先看了书信再行定夺不迟。”说完,他从怀中取出一封书信。
刘备展开一看,顿时啼笑皆非,原来信里写着请他书写几首词救急,还说这半年来,乐府诗工多习刘备原来写的词,北海城中路人皆可唱上两句,这三百两便是乐工坊请刘备写词的银子。
刘备想了想,觉得这事也不算什么坏事,也就没有推辞,他奋笔疾书,连写了十首词出来,交给太史恭,请他将这些词带去给于则。
太史恭临上马的时候忽然道,“贤侄,我还有一事,却不知当不当讲。”
刘备知道太史恭一向为人耿直,说话不会拐弯抹角,象这样犹豫的还是破题儿第一遭,不由也慎重起来,“世伯但说无妨。”
“好。贤侄,我听闻你乃汉室宗亲,这三年易过,彼时你一十四岁,正当血气方刚。若无银两也还罢了,但你骤得这许多钱财,切记不可贪赌近色,以免坏了汉室佳誉,贻误大好前程。”
刘备心中一阵温暖,忙躬身道,“小侄绝不敢为,请世伯放心。”
【本章要交代银子的问题。众所周知,汉代实行二等币制,即金与钱,这也是我们现代人称呼金钱的由来,不过在有汉之前,银子已经作为一种贵重金属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而汉代,金和银都是有明确的货币比值的,即金一斤=6500~15000钱(国家牌价是10000钱);银一斤=2000~3500钱。本书因写的是“平行宇宙”的另一个三国,因此在此处不甚计较。】